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环境信访投诉工作制度

    发布时间:2022-12-22 16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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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一、 服务宗旨:

    密切联系群众,畅通监督渠道,树立执法形象,提高执法效能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。

    二、受理原则:

    主要受理市民关于全市范围内环境污染的投诉,主要有大气污染(如锅炉烟尘等)、水污染、噪声污染(如夜间工地噪声等)、餐饮业污染扰民(如油烟和噪声)、生态环境污染(如湿地和湖泊)和其他污染,以及市民关于环保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环保知识的咨询。

    三、主要职责和处理程序:

    信访投诉热线设在信访室, 热线值班人员负责受理人民群众关于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,同时要求做到“五明确”,即:举报时间明确、举报人姓名明确、举报人联系方式明确(电话)、举报单位(或违法事件发生地)地址明确、被举报单位(或违法事件发生地)的基本违法事实明确,以便于执法人员查找和处理。对于群众咨询,当场能答复的则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经调处后予以答复。

    值班人员在受理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后,填写环境违法行为投诉记录,送分管领导签批。签批后的环境投诉举报,按照签批意见分转有关股室、执法中队查处,查处后第一时间反馈投诉人。值班人员向投诉人回复查处的情况后,将材料分类归档。

    我分局投诉电话0550-7770865全天24小时畅通,旨在方便群众,调动人民群众保护环境的积极性,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,确保群众的合法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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